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网站首页|廉政新闻|信息公开|审查调查|监督曝光|巡视巡察|党纪法规|监督举报|专题集锦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新闻  >>  廉政要闻  
渭源建立清单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制度
        日期:2021-11-23       分享+

       近日,渭源县下发《清单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暂行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事项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重大项目的腐败问题,压紧压实相关单位责任,全程监督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跟进监督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全面实施追赶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据了解,清单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审批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税费优惠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例如,在项目基本情况架构内,对各级各单位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项目的法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地址及规模、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期限等,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矿业权出让项目的地址、产权关系、项目评估情况、招拍挂情况等,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采购物品名称、数量、金额、招投标情况等须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报备。在项目进展情况报备方面,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3246”调度机制(由县发改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三方联合推进,县政府分管领导两周一调度、县政府主要领导四周一调度、县委主要领导六周一调度)和“1346”项目建设时序(1月前所有新建项目完成可研审批,3月底前所有新建项目具备开工条件,4月底前所有续建项目全部复工,6月底前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开工)要求,实行项目前期“周调度”制度,项目责任单位每周将前期进展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的同时一并抄送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清单项目开工后期情况,每月28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的同时,一并抄送县纪委监委党风室。

       办法中明确了县纪委监委按照各级各单位报备情况,对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的,视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进展缓慢或没有按照前期推进计划完成的相关乡镇和单位,按照一次领导约谈、二次纪委提醒、三次组织措施的原则严肃处理。

       同时,县纪委监委按照各级各单位报备情况,确定清单项目和主要经济指标监督对象、权力、责任、目标、任务清单,对照清单,开展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效保证清单项目建设、主要经济指标达标。(张鹏)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Copyright 渭源纪检监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渭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源县监察委员会
陇ICP备2020003538号-1   甘公网安备62112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