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纪委监委结合派驻机构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四会五书六清单”监督工作法,持续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质量。
据了解,“四会五书六清单”工作法中的“四会”,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或班子成员的身份,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警示教育会和民主生活会“四场会”为切入点,坚持“融入式”监督与“提醒式”监督并重,突出日常监督。
同时,以落实“五张书(函)”为关键点,通过与驻在部门党组织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与副科级及内设机构中层以上干部签订《个人廉洁履职承诺书》,向驻在部门党组织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函》,向驻在部门副科级及内设机构中层以上干部点对点发放《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示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建议函》,坚持“跟进式”监督与“联动式”监督并重,突出政治监督。
此外,坚持“清单式”监督与“督查式”监督并重,突出对驻在部门监督对象、权力、任务、问题、方法、整改的监督,建立“六张清单”,做实政治监督精准化。
县纪委常委会要求,全县各派驻机构要把落实“四会五书六清单”监督工作法作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实施,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量,持续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不断建设推动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