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收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的决策部署,做好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收对象及范围
凡系本县域内所有公职人员(含退休、退养、停薪留职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在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贷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均属清收范围。
二、相关要求
全县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职工所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推进,要通过逐一思想动员、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督促公职人员限期归还逾期贷款,共建诚信社会体系,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
各借款人要认清形势,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积极主动到县信用联社协商还款事项,履行还款义务。对既未主动还款又未到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处理的,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规处理。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由县信用联社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对失信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涉嫌诈骗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各逾期欠款人和担保人珍惜信用并按期还款,率先垂范遵守法律法规,主动积极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恶意逃避债务,必将受到信用惩戒和法律制裁。
三、优惠政策
对在本公告期限内积极主动偿还借款或主动协商解决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将享受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县纪委监委金融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