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渭源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落实落细,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时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三抓三促”“作风顽疾百日整治”行动,把改进作风融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县纪委常委专题研究督查重点,并常态化督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进行督导检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面推进专项治理,持续形成强烈震慑。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落实、乡村振兴领域腐败案件查处、加强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等重点关注的内容,紧盯政策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成果巩固拓展、粮食安全战略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全力整治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分两次优化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整治重点上,明确了五方面17项具体监督内容,在整治措施上,细化了三方面13项具体措施,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进一步靠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全面聚焦项目实施,持续强化精准监督。县纪委监委紧盯全县衔接资金项目和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对产业项目实行清单化监督,把产业发展政策执行、责任落实、项目推进等作为重中之重,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力量,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将项目建设监督工作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监督工作一体推进,通过跟进监督、清单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高效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履行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
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构建了检查、反馈、整改、督办等环节的监督闭环,在监督方式上,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5个专项督查组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检查,发现并督改问题114个,处置问题线索18条,通报曝光3件3人,问责处理2人次。同时,运用省纪委监委“十六字”监督措施,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72人次,约谈21人。针对省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领域专题调研时反馈问题,及时印发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具体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标对表,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整改到位。同时,县纪委监委会同“两办”督查室,及时对各乡镇、各部门相关工作持续跟进监督,通过下发督办函、提醒函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